一、采购编号:FEGD-ZT179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2018至2019年民警餐厅食品(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每年约人民币90万/两年合计约人民币1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民警餐厅所需的饭堂肉品、蔬菜、粮油及杂项配送采购,所需物资按广东省宝月经济发展总公司订单分批供应配送;货物的配送供应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两年。如中标人在上一个服务年度的平均服务质量考核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复印件原件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6) 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7)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 时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 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42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邮编:51009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