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7776
二、采购项目名称:旧中院审判大楼消防系统安装和外立面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7,822.85元
四、采购数量: 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 | 包组内容 | 项目编号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一 | 旧中院审判大楼消防系统安装和外立面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 FEGD-ZT17776 | 1 | ¥227,822.85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查)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26日 至 2017年 0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09月25日 至2017年09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153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15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附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