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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食堂膳食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7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食堂膳食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FEGD-ZT17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食堂膳食管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承包期限

师生食堂膳食管理服务

合同签订后三年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州市增城区华侨中学所需的食堂膳食管理服务。加快我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的提升,促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推进我校“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的实施,建设“平安校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华侨中学师生食堂经营服务招标方案,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食堂的经营服务者。服务期为三年。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服务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同时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A级食堂的经验(提供A级食堂的经营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接受已经营三家或以上的增城地区的公立学校食堂的供应商报名;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8 8 日起至2017年 8 14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29 14 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8 29 14 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骆老师

电话:(020)83642820-825                 电话:(020)

传真:(020)83642820-804                 传真:(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街侨中路1号

         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邮编:510095                               邮编: 5113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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