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7531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94,282.47元
四、采购数量: 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 | 包组内容 | 项目编号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一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 | FEGD-ZT17531 | 1 | ¥494,282.47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且服务区域含佛山市;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广东(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证书资料(详见资格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及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3日 至2017年08月0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08月03日 至2017年08月0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西一路
联系电话:0757-82915332 邮政编码: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91533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附件:
1、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