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气象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试点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ST10024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试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04,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7573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试点建设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内 | 人民币:530.43万元 |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6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63-82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孙先生 | 联系电话:020-6661959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广州市气象局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植村工业一路68号 |
联系人:孙伟忠 | 联系电话:020-66619619 |
传真:020-66619585 | 邮编:51143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