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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和监理服务资格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和监理服务资格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75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和监理服务资格采购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确定5家设计咨询机构及5家监理机构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其中子包1:设计咨询机构,子包2:监理机构;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开始的两年内(自然年);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150万元;上述金额为预算金额,结算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各中标单位的具体工作数量,具体工作数量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请各中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

五、合格的投标人:

子包1:(设计咨询机构)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子包2:(监理机构)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以及合格投标人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清单)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分至2017年8月10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42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