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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票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EGD-ZT17438)招标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下称羊城通公司)委托,对广州市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票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EGD-ZT1743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普通非接触CPU卡

序号

总量(张)

容量

材料

1

400万

8K

PET或PC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预投标的票卡须通过招标人的票卡检测及正式环境试用 ,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票卡检测报告》及《票卡正式供货使用报告》(或《票卡正式环境试用报告》)。《票卡检测报告》以及《票卡正式环境试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报名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

(3) 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集成电路卡注册中心颁发的有效的《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提供票卡质量的国家级检测机构测试(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应保证其COS为其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城市一卡通(或公交)非接触CPU卡(含双界面CPU卡)使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或其选择的封装厂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名称包括IC卡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 投标人或其选择的封装厂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证件必须为有效的,并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9) 投标人或其选择的封装厂必须具有远程发卡的能力,提供远程发卡历史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羊城通远程初始化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或其选择的封装厂必须具有证照卡制作能力,提供证照卡制作历史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羊城通证照卡制作方案,方案必须包括大小批量制卡、补卡、按需包装供货能力、供货周期等内容。

(11) 投标人与其选择的封装厂必须有票卡封装的合作经验或投标人自身具备封装能力,累计封装量不少于100万张(由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在预公告前签订;或提供由用户加盖公章的证明)。

(12) 投标人在2017年8月9日前须提供500张票卡给招标人予以实际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过程中,被投诉并经招标人证实存在质量问题张数比例不得超过2%(须提供由招标人出具的《票卡试用投诉情况证明》予以证明)

(13)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须提供无下列情形声明,格式自定):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股东会成员、法定代表人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或同一人的;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

D.股东相同或同一股东控股的;

E.投标人同时为其它投标人的封装厂的;

F.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车路边37号4楼

   人:陈小姐

     话:020-876038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人:罗先生

   话:020-83642820-807

 

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