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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岗文楼涌桥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鸦岗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鸦岗文楼涌桥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FEGD-ZT17375-1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二、采购项目名称:鸦岗文楼涌桥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3260274.53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69536.82

四、采购数量: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招标投标政策)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鸦岗文楼涌桥工程(第二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无在标项目(即未在其他工程投标期间)(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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