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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大豆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委托,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大豆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 FEGD-CT173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大豆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83万元/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需的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豆油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1.83万元/月。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在开标过程中须携带原件核查。

供应商应当在报名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电话:(020)34438181                      电话:0230-86414872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白云区石潭路376号

越良大厦6楼

邮编:510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