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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1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FEGD-ZT17245),作以下更正,更正公告所列述的更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澄清问题:

(1)原采购公告中“六、合格的投标人”的内容更正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采购公告中第七条内容更正为: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512日起至2017年51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凭下列资料(原件所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本人亲笔签名。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3)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17年61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61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上述所列述的更正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将作对应变更,原招标文件与更正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三、联系事项:

a.采购人名称: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759-88640888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联系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雷州市覃斗镇流沙村民委员会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