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FEGD-ZT17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中小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功能室设备采购;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44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柒仟元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质保期:一年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公告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公告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3. 供应商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经销商,营业执照须有教学设备或者教学仪器经营范围;(原件核查,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主要设备(工程投影机、模拟广播系统、多媒体投影机、电子白板、实物展台、电钢琴)原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6.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04月26日起至2017年05月0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登记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有教学设备或者教学仪器经营范围)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④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05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8,500.00元(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保证金须在2017年05月12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户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黄圃支行
账号: 2011027819025123872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0-234055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0-88713233-605
传真:0760-8878859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