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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清洁、劳保用品及纸巾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清洁用品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1-201703-113589-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洁用品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编号:FEGD-CT16107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清洁、劳保用品及纸巾采购

项目内容

类 别

数 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清洁、劳保用品及纸巾采购

货物类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折扣率 100 %

投标单位折扣率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210万元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因不良行为被政府采购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在市招投标相关网站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0日 至 2017年04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421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萝岗香雪三路一号行政服务中心D333
联系人:胡生 联系电话:020-82118562
传真:020-82118562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卢芃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1856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符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