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的委托,对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3-201703-10448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1068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小学音乐教学仪器 | 详见用户需求 | ¥139,440.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2 | 小学美术教学仪器 | ¥60,000.00 | |||
3 | 小学数学教学仪器 | ¥27,816.50 | |||
4 | 小学科学教学仪器 | ¥81,784.50 | |||
5 | 小学体育教学仪器 | ¥56,083.00 | |||
6 | 小学心理咨询仪器 | ¥34,876.00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3、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小学心理咨询仪器)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小学心理咨询仪器)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下列文件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d.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相关证明文件及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税证明(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其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e.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23日 至 2017年04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七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七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小学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金宇花园内东沙小学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电话:020-81491283 |
传真:020-81491283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卢芃生 | 联系电话:13710726882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主任 | 联系电话:020-81491283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 | 联系电话:1371072688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