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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17-2018年度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17-2018年度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61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17-2018年度小额修缮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50万元以下公安用房修缮服务资格项目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项目预算:人民币 500 万元/年,共两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金额为预算金额,结算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各中标单位的具体工作数量,具体工作数量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请各中标单位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清单)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分至2017年1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 831150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42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