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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头镇中心卫生院产科、儿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的委托,对 鳌头镇中心卫生院产科、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942

二、采购项目名称:鳌头镇中心卫生院产科、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多功能产床

1

人民币64万元整

2

妇科检查床

2

3

人流手术床

1

4

可移动病床

11

5

新生儿床

12

6

可移动无影灯

4

7

母亲胎儿监护仪

2

8

电子胎儿监护仪

3

9

超声多普勒胎心仪

4

10

婴儿电子称

2

11

新生儿呼吸气囊

1

12

新生儿喉镜

1

13

新生儿吸痰机

2

14

升降急救车

1

15

不锈钢抢救车

3

16

新生儿监护仪

1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21日 至 2016年12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3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121314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876103
传真:020-87876103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6
传真:020-83642820-804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曾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