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93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247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医疗设备采购 | 一批 | 1902.47万元 |
本项目心脏彩超、除颤仪、耳声发射仪、高频电刀、宫腹腔镜系统、视力筛查仪、胎心监护仪、无创呼吸机、雾化吸入器、血糖监测仪、有创呼吸机、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它设备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具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编用户需求书要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最多只能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购买招标文件。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5日 至 2016年12月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妇幼保健院 | 地址:从化区城郊街新城西路76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911612 |
传真:020-37911612 | 邮编:5109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