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白云湖街2016年清洁卫生车辆采预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8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白云湖街2016年清洁卫生车辆采预算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交货期 |
洗扫一体车 | 1辆 | 80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子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
1、供应商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
2、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国5排放标准和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工信部产品公告及环保部公告);
3、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4、供应商应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如是授权经销(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制造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18日 至 2016年11月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613号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9676551 |
传真:020-8967655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