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点合格的投标人第3小点“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原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及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与第六点第1小点“提供主要设备(服务器)原厂家出具的授权函及原厂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这两处所指的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备注 |
1 | 社区HIS系统服务器 | 详见PACS系统服务器技术参数 | 1台 |
|
2 | 技术服务费 | 社区HIS应用系统、数据库的安装、历史数据迁移 | 1项 |
|
3 | LIS系统服务器 | 详见LIS系统服务器技术参数 | 1台 |
|
4 | PACS系统存储柜 | 详见PACS系统存储柜技术参数 | 1台 |
|
5 | 社保前置机 | 详见社保前置机技术参数 | 1台 |
|
6 | 技术服务费 | PACS、LIS等应用系统、数据库的安装、历史数据迁移 | 1项 |
|
7 | 服务器CPU | Intel 4800系统 八核心 处理器 | 2块 | 确保与医院HIS服务器集成 |
8 | 服务器内存 | 8G 内存 | 8条 | 确保与医院HIS服务器集成 |
2、原招标公告中第六点“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登记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为“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登记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
3、本澄清通知共2页,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60-2232379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联系人: 钟小姐
电 话:0760-88713233-807
传 真:0760-88788599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