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6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62683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最高限价 |
1 | 血袋类(一) | 59.86万元 |
2 | 血袋类(二) | 2.339万元 |
3 | 试剂类(一) | 81.08345万元 |
4 | 试剂类(二) | 3.354万元 |
5 | 试剂类(三) | 6.42万元 |
6 | 耗材类(一) | 28万元 |
7 | 耗材类(二) | 8.89万元 |
8 | 耗材类(三) | 46.271455万元 |
9 | 耗材类(四) | 22.311万元 |
10 | 标签类 | 6.412万元 |
11 | 急救药品 | 1.327395万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8、《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如属医疗器械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属药品则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03日 至 2016年09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13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13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3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血液中心花都区血站 | 地址:广州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凤凰村委东侧 |
联系人:邹小姐 | 联系电话:020-86707608 |
传真:020-86707608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3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