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WJ-2016-55-A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韶关市支队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服务期限 | 需求数量 |
1 | 武警支队2016-2017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格入围采购项目 | 2016-2017年度(合同采取1+1模式,期限1年,到期后采购需求单位可依据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等相关因素单方面确定是否再续期1年,续期1年后重新招标) | 2家(评审时投标人数量不足5家的,本次投标视为无效) |
(1) 货物和服务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三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4、投标人经营场地有1000㎡(含)以上,(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文件),且与采购人最短公路距离不超过15公里(据百度地图测算投标人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韶关市支队(韶关市公安局)的最短公路距离为准。须附百度地图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 8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韶关市支队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4220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五
里亭耕进商贸城B区65-68号3楼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1)8115118
传真:(0751)8606535 邮编:512000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