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FEGD-ZT16521
三、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应用中廉政风险评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领域大案要案频发、涉案金额巨大,而且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到资金的管理,如挪用和骗取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掌握着巨额资金、且实际上履行着金融机构职能,但由于没有一套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以及在权利电子化后业务流中的电子业务权利与电子技术权利可能存在的漏洞,给少数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具体表现为权力运行未真正嵌入或只有部分嵌入到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对权力固化、优化和监督的作用未完全覆盖、权力运行过程留痕及重大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不足,甚至还出现了内部公职人员利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信息不同步的缺陷实施腐败行为等问题。因此规范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成为充分发挥信息科技手段提升制度执行性的关键性因素。
2013年粤纪办第22期《推进“科技防控”亟待加强科技风险管理》的通报中明确提出了信息科技运用中产生的科技应用中廉政风险是影响信息科技手段规范运用的主要原因。通报中还指出,若“科技”本身有风险、有问题,那么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将会是一句空话!“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甚至还会被不法分子以“推进科技防控”为名而大行腐败行为之实。近期,佛山市纪委书记黄力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时也强调:当前信息化建设中,更要注意加强科技应用中的风险防控建设。做好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以案治本”,从之前的科技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打造权力与利益的“隔离带”。因此,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开展科技应用中廉政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促进信息科技手段的规范运用,指导和完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科技防控的水平和实效,还能促进科技防控工作自身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确保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科技”的笼子。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26号
七、本公示及报名期限:自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9日止。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八、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866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大厦17层A区之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