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65页“商务评审标准”中:
(1)第三项评审分项更正为:
电机生产厂家争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窗帘面料生产厂家争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香格里拉帘、卷帘面料生产厂家争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④轨道生产厂家争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3 | 能提供一类产品授权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取消第五项评审分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条款。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23日14时00分 至2016年8月 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23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更正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14时30分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020-83642820-818
传 真:020-83642820-804
邮 箱:gdyd123156@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回 执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医疗科研综合楼窗帘床帘及遮光系统采购安装配套服务更正公告》内容,我司已收悉,并无任何异议,特此确认。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