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6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口腔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耗材类别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采购周期 |
口腔耗材 | 1批 | ¥1,000,000.00元 | 一年 |
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
需出具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含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所投医用耗材须具有合法的来源,生产厂家需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投的医用耗材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
6、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6年1月份至2016年3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21日 至 2016年05月1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9号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9686271 |
传真:020-8968627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区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0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区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