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ZT16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0.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一 | 监护型救护车 | 1台 | 30.3万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投标人改装后的专用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救护车车型,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数据,并且采购的汽车符合国家环境标志的产品。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1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3日起至2016年3月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3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区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林主任 |
电话: | 020-83642820转820 | 电话: | 0759-7870808 |
传真: | 020-83642820转80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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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地址: | 遂溪县城月镇广前糖业公司医院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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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银行广州小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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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657461699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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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