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第六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澄清为: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旧)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古镇房建工程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35221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806
传真电话:0760-8878859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