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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7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EGD-ZT1584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08日起至2015年12月14 日五个工作日。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FEGD-ZT1584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消毒灯管120支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165,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3.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的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4.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08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登记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制造商的授权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5年12月24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户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黄圃支行

账号:  2011027819025123872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0-88403938/0760-88407321

联系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西街社区广生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60-88713233-810

传真:0760-8878859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中山市港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