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详情

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三轮、四轮电动清洗车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三轮、四轮电动清洗车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列全部货物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588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三轮、四轮电动清洗车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三轮、四轮电动清洗车采购及配套服务采购;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人民币  11  万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清单)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7日900分至2015年12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小姐

电话:020-81290311

传真:020-812903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风水基8号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79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