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FEGD-ZT158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防雷设施检测所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
三、最高投标限价:¥1,286,642.46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陆仟陆佰肆拾贰元肆角陆分)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停车场改造工程。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地区具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长期完善的服务。
6)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无注明有效期,则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资质(含三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c.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d.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e.法人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的第三方政府机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至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防雷设施检测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08655
传真电话:020-348086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20-83642863-826
传真:020-834970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邮编:510095
广州市番禺区防雷设施检测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