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 26 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FEGD-CT157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为确保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办公的需要,避免出现供应不及的风险,现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两家供应商,负责两个年度的办公用品的供应服务。
项目内容 | 类 别 | 数 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2017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1项 | 2016~2017年度 | 共两年,第一年¥53万元,第二年估计为53万元(按财局批复经费数额为限);第二年存在不确定风险,投标人应当自行评估 |
注:1、每个货物品种及数量需要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采购,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个货物品种的采购数量。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有所投货物的经营范围(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
3、在广州市内设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以工商局注册为准);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5、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投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12月16日9时30分 至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386895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642820-80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