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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医用中心供氧、对讲传呼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黄埔区老人院的委托,对“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医用中心供氧、对讲传呼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 11 月 20 日起至2015年 11 月 27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73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医用中心供氧、对讲传呼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医用中心供氧、对讲传呼系统

一批

¥1950000.00元

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二类生产许可证和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准)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

5、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需提供下列文件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c.《医疗器械二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e.2015年07月至2015年0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相关证明文件及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税证明(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其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f.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11 月 20 日起至2015年 12 月 10 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下午2 时00分至2015年 12 月 11 日下午2 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2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黄埔区老人院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020- 8229577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港湾西三街70号之一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朱小姐

电话:020-83642820

传真:020-834970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黄埔区老人院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 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