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FEGD-CT15688)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68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1台 | 30万元 |
2 | 支撑喉镜 | 1台 | 10万元 |
3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1台 | 15万元 |
本项目全自动血凝分析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它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8日起至 2015年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642863转832 电话:020-36132372
传真:020-83497019 传真:020-87443223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白云区竹料大街109号
邮编:510050 邮编:5105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