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3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医疗设备 | 1批 | 70万元 |
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允许采购不受限制的进口产品及国产产品,其余产品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不允许只对子包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5月份至2015年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9月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戴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潘先生 |
电话: | 020-83642863转825 | 电话: | 020-82821090 |
传真: | 020-83497019 | 传真: | 020-8282109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地址: | 增城市派潭镇文政路100号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511385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 ||
帐号: | 3602064919200117660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