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54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灌村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99.8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多参数监护仪 | 1 | 人民币199.81万元 |
2 | 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 | 1 | |
3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
4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1 | |
5 | 口腔综合治疗仪 | 1 | |
6 | 耳鼻喉工作台 | 1 | |
7 | 遥控医用诊断X射线透视装置 | 1 | |
8 | 洁净工作台 | 1 | |
9 | 三目生物显微镜 | 1 | |
10 | 十二导联数字式心电图机 | 1 | |
1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 1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至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采购人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83642820转832电话:020-87891037
传真:020-83642820转804传真:020-8789278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联系地址:温泉镇石坑墟政通路92号
邮编:510050 邮编:5100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