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5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层流净化系统与灯床塔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04.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最高限价 |
1 | 层流净化系统与灯床塔设备采购项目 | 1604.6万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实施时间:待合同签订时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具备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近三年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5、具有净化工程设备安装或医疗净化工程经营范围;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3(含)级以上许可证;7、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8、如非生产企业投标,须提供本项目医用桥架、吊塔、无影灯、手术床、自动气密门、净化空调机组的制造厂家有效授权书;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医疗设备供应商为牵头单位;10、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单位需自行到本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采购人就本项目编号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确认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须现场查验)的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企业纳税证明、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2:0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2: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采购人联系人:庾工
电话:020-83642863转832电话:020-61179313
传真:020-83497019传真:020-86452816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联系地址:广州市人和镇鹤龙七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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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