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2、8号楼病房电视机采购项目 | 1批 |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23.3 |
投标人至少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2、合格报价人指: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在广州市内设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以工商局注册为准);
(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
4、谈判文件将对初步形式审查合格的报价人发售,发售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洽购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c.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d. 本公告合格报价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6、报价文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谈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谈判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7、兹定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谈判。届时请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接收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8、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7传真:020-83642820-86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9、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zzhihe.cn/)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