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3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耗材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260.0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耗材类别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采购周期 |
医用耗材及相关设备 | 1批 | ¥2,600,000.00元 | 一年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个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
2、需出具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含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所投医用耗材及相关设备须具有合法的来源,生产厂家需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的医用耗材及相关设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
7、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 9 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 9 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区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小姐 |
电话: | 020-83642820转820 | 电话: | 020-89686271 |
传真: | 020-83497019 | 传真: | 020-89686271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9号 |
邮编: | 510095 | 邮编: |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 ||
帐号: | 3602064919200117660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