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子包号 | 投放地点及方式 | 采购预算 | 数量 |
一 | 广州公交车移动视频定点投放 | 160000元 | 1项 |
二 | 广州地铁灯箱定点投放 | 198000元 | 1项 |
三 | 广州地铁视频定点投放 | 170000元 | 1项 |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编用户需求书。
2、合格报价人指: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2.7、获得各标段广告总代理商的授权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5年5月份至2015年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可选));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9 月2 日至2015年9 月 9 日。
4、谈判文件将对初步形式审查合格的报价人发售,发售时间为2015年9月 2 日至2015年9月9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洽购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c.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证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d.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6、报价文件于2015年9月10日下午13:30~14:0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谈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谈判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7、兹定于2015年9月1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谈判。届时请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接收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8、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76147
传真电话:020-38378326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42863-825
传真电话:020-8349701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9、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