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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05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9112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5875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

1

25.875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国家强制认证(如需)

1.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谈判文件);

1.4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与本项目采购的货物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国家强制认证(如需);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 09时30分。

八、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楼1107室。

九、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日09时30分。

十、 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楼1107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20-83642820转832

传真:020-83642820转8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邮编:510050

采购人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 020-81882363

传真: 020-8188236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23-29号

邮编:510000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