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FEGD-CT21052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P8页“其他补充事宜”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文内容: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
2、将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P39页“投标保证金”作如下更正/变更:
原文内容:
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圆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划账、投标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交纳办法详见“四、投标文件说明”投标保证金要求部分。 提示: 1、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若因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保函原件(保函复印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②保函格式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格式,银行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出具,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③保函有效期须自出具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④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担保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地址:zgydfs@126.com,电话:0757-83332528) 。 |
现修改为:
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
3、将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P49页“投标保证金”作如下更正/变更:
删除“16.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公开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公开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文件为准。已递交保证金的单位将退回,若与公开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公告文件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永兴路7号
联系方式:0757-6689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2528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