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商贸金融大厦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YD220200
本招标项目南城商贸金融大厦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南城商贸金融大厦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国际商务区首发区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4,714.4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3,693.40平方米,公共交通设施配套用地面积1,021.03平方米,容积率为10,建筑整体为地上 44 层和地下4层,建筑高度为199.9米,总建筑面积约190,68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6,52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4,152平方米。项目设置办公区域总面积约131,987平方米,商业区域总面积8,720平方米(地上5,900平方米,地下2,820平方米),地下车库区域面积50,788平方米(1096个停车位),首层架空空间及公共连廊面积合计1,790平方米。(上述规模最终以获批规模为准)
(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概算约230,614.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4,462.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1,435.11万元,预备费约829.49万元。
(5)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标段划分:拟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建设。
(7)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结束,质量保证期由服务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之日起1年。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且无需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2)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审核,并编制相应的技术经济分析,提出优化建议;(3)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材差、漏项漏量、施工过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等;(4)参与工程变更的现场鉴证及造价估算、审核,对造价相关争议、索赔及有关造价问题提出咨询意见;(5)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费编审;(6)分段结算和竣工结(决)算审核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监控等;(7)配合委托人年度或工程竣工后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或出具意见;(8)完成上报的咨询服务方案中提及的各项工作以及招标人交付的其它工作;(9)按实际需要派驻造价人员到招标人场地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过程造价管理任务大纲”及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合同。
2.3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市场监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住建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4 月 1 日至2022年 4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前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录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dzb.com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http://www.gdydzb.com“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完成注册;
2)选择项目:登录后,在“所有项目”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投标";
3)报名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子包报名登记资料(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有多个文件须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后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4)购买招标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标书购买”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投标人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
(3)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卫小姐,0769-22317363-8000。
4.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4 月 21 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6号。投标会时间:2022年 4 月 21 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公告栏目(http://ggzy.dg.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上发布。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198327;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8号楼。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投标保函。
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街道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
邮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人:张丙钊
电话:0769-23198327 电 话:0769-22317363-8116
传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ydgb@163.com
2022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