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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大2022年护理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05-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D2204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医大2022年护理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合同

更正内容: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当投标文件所附配置清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修改,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但不得涉及招标实质性要求。招标实质性要求包括:产品品牌、型号、价格、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要求等。

2.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3%违约金,总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如超过交货期达30天或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进行索赔。

3.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乙方按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律程序对乙方进行索赔。

更正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5天以上未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预付款,并双倍返还定金。

3.乙方逾期未能完成安装和调试的,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4.自甲方通知安装之日起20天内设备未能安装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违约和造成甲方损失的行为,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优先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扣除部分违约金和相应赔偿款项的,不代表甲方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

联系方式:020-37103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方式:13802424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138024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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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