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针对投标单位提出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13-15页技术要求中“四、配送要求”:
4.1合同签订后每次的需求量(送货量)和需求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货物(产品)分批交付,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接到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配送到指定地点,配送是以水质净化厂或农污装置为单位配送。
问题:请问配送厂站有29个,招标文件未明确每次厂站送货多少吨,为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请明确每次具体送货吨数?
答:合同签订后每次的需求量(送货量)和需求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二、修改及补充通知:
1、本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补遗、修改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盖章): 招标人(盖章):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 3 月 27 日 日期:2023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