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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营仔镇自来水厂及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廉江市营仔镇自来水厂及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廉发改投审[2022]160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9-440881-19-01-528440项目业主为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筹解决,招标人为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廉江市营仔镇自来水厂及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廉江市营仔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取水工程、厂区工程、管网工程及道路工程等。具体如下

 新建一座日供水量能力10000立方的水厂和取水泵房,提升生产工艺设备,建造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加药间 新增两条引水管道各10.40公里 新建及改造管网总长83.11公里 配套建设入户支管128公里对金海长廊和水厂附近道路(Y202乡道)进行升级改造,其中,金海长廊0.9公里,水厂附近道路(Y202乡道)2.0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建设内容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411.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684.5万元;勘察费270.07万元(包括勘察费含物探)190.07万元和测量测绘费80.00万元;设计费457.07万元。

2.5计划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750个日历天

2.5.1勘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补充和修订)

2.5.2施工工期:66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项目详细勘察测量测绘、施工图设计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建成满足要求的设施并完成调试、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7.1勘察范围: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涉及的工程测量测绘、岩土工程勘察、物探等工作。

2.7.2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7.3施工范围: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2.8前期服务机构: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廉江市建筑设计院(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现随公告公开以上单位已经完成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及③)的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4.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4.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3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234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

3.6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单 的 投 标 人,在 国 家 企 业 信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显示信用报告时间,点击查询页面的信息打印即可获取)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提供以上查询信息材料材料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7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中标单位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须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执行。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项目实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2023 5  11  00  00 分至2023 5  18  00  00 分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未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如开标前因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 5  11  00 (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 5  14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 5  16 。统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 6  01  09  00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投标人应于2023 6  01  08  30 分至2023 6  01  0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0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4.6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投标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与网上投标登记的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登记申请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盖章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7投标人应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23 6  01  09  00 分。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10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    

地址:廉江市营仔镇营仔圩人民路2号                                              

联系人:叶贤财                                                   

话:0759-6732463                                                                                                                                        

电子邮件asdf2688202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卫民                       

电话:020-83642820-879                                                                                        

电子邮件:zgydgb2005@126.com                

 

               2023 5  10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廉江市营仔镇自来水厂及管网升级改造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施工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即可;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