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边甲拆迁安置大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EGD-ZT210367
本招标项目上边甲拆迁安置大厦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上边甲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上边甲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上边甲拆迁安置大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城胜和上边甲新村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上边甲拆迁安置大厦规划用地面积约30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757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约1944平方米),建筑最高层数为9层,建筑高度47.1米。
(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投资估算10331.042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7645.1607万元。
(5)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建设。
(7)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工程质量保证期届满,招标人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之日起1年(工程质量保证期:其中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2.2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从立项开始包括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等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招标(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大纲。
2.3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
(1)进度控制目标: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
(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投资控制目标:实行全过程动态控制,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注: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执行。
3.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单项(造价咨询)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1)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
3.2.2单项(造价咨询)咨询负责人: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招标人不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单项(造价咨询)咨询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前往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只在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免费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下载专区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2)选择项目:登陆后,在“投标 -->查看采购公告(投标人)”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并选择此项目。
(3)参与确认:选择“登记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登记资料(附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如有多项资料应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后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4)获取招标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购标、响应文件-->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中选择相应的标段,完成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叶小姐,0769-22321632。
4.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309室。投标会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上边甲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0769-22907613;
地址:上边甲新村村委会。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投标保函。
招标人: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上边甲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上边甲新村村委会 地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309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蔡沛潮 联 系 人:张丙钊
电 话:0769-22907613 电 话:0769-223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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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