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7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板DR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7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6页“履约保证金”条款: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现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履约保证金:①中标供应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以保函形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如发生违约,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于合同期满或合同中止后结算。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②在中标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供应商。③如履约保证金是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则保函有效期至少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如保函期限届满前30天内,项目还未完成,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向保函出具单位申请延续保函期限,延续期限不少于6个月。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2、原招标文件第32页合同条款新增“履约保证金”内容:
8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履约保证金:①乙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以保函形式或甲方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如发生违约,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于合同期满或合同中止后结算。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②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③如履约保证金是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则保函有效期至少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如保函期限届满前30天内,项目还未完成,乙方应立即向保函出具单位申请延续保函期限,延续期限不少于6个月。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269916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3325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