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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项目概况

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40846

项目名称: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1(项)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组成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向采购人提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磋商,否则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5.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8《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1-228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小阳山沐芙路扬成名门综合楼三楼(韶关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1-8115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小姐

电  话:0751-81151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新丰县耕地现状及潜力摸查项目磋商文件(2024102202).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