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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询比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DYD241065

  (三)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内容简述

  1

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

1套区级应急广播平台

(1)完成1套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含平台软件、网络及配套设备等。

  2

区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前置终端系统

(2)部署完成3处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应急前置终端系统(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含应急部门信息发布前置系统(管理软件)、USB加密器。

  3

街道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

(1)完成22套街道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含播控管理软件、IP话筒、USB加密器。

  4

社区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及应急广播户外发布终端

(1)完成183套社区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建设,

(2)完成183套应急广播户外发布终端(每处1套发布终端)

  含IP话筒。

  5

社区级应急广播户外发布终端融合接入

(1)与11个社区实现应急广播发布终端融合对接

  6

链路租赁服务(租赁期1年)

1、网络专用链路租赁服务
(1)3条区级应急广播平台至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文广旅体局专线链路租赁;
(2)22条街道级分平台至区级应急广播平台专线链路租赁;

(3)11处社区级应急广播适配对接专线;

(4)183条社区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及应急广播户外发布终端至区级应急广播平台专线链路租赁。

  (四)项目地点:荔湾区

  二、询比服务范围

  (一)服务期: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含租赁服务的周期)总计为16个月,其中建设阶段7个月(含3个月试运行),相关系统租赁服务自系统进入试运行起计算,租赁期12个月。

  (二)项目采购预算:¥262.00万元(大写:两佰陆拾贰万元整)。

  三、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充分吸取广州市市级、其他区区级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经验,及综合利用本区广播电视信号、调频信号、IP网络等资源,建设荔湾区区级应急广播平台,为荔湾区安全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政策科普宣传提供统一、安全、及时的信息传输发布通道。同时,选取辖区内应急紧急避难场所、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应急广播试点建设,为日后全区各社区、行政村的应急广播覆盖与应用以及与区应急管理系统对接积累经验,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推动本区应急广播的建设。

  (二)建成1套区级应急广播平台,在区文广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打造3套区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前置终端系统。到2024年底,建成22套街道级应急广播分控系统,183个社区分控系统以及183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每处1套,共183套)以及11个社区实现应急广播户外发布终端融合适配。

  (三)全面落实荔湾区应急广播覆盖,辖区内应急广播建设与管理逐渐完善,继续加大力量扩大区应急广播覆盖区域,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贯通的全区应急广播系统,实现辖区内70%以上的行政村部署1套以上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覆盖的目标。

  (四)系统投入使用后,按照省、市、区关要求,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相关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共同确定应急事件的分级、分类与发布机制,运营机构负责配合进行信息内容发布、制作播出审核、信息安全、设备设施维护、网络租赁等全面的运营工作。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最终结算按实际结算。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评审专家劳务费按实支付。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1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5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18日上午09:30—11:30 递交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1831865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08


  附件: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询比文件.doc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