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生出纳岗位用人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RBM-F100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某单位医生出纳岗位用人购买服务项目
2.服务总体要求: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60000.00元/2年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5.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提供承诺函以及供应商报名成功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声明函;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plap.mil.cn网站注册页面截图;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五、招标公告详情请登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