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已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佛府办函[2019]4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大学城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北区)占地约521亩,市政配套投资总额约3.5亿元,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园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智慧园区建设(分标段实施)等。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果本项目因为规划调整、征地拆迁等因素造成建设规模、内容及范围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暂定24个月,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为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北区)提供全过程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1)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
1.1参与建设环境和条件的调查和分析;
1.2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论证与项目定义;
1.3参与组织项目规划有关的组织、管理和经济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1.4参与组织项目规划有关的技术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1.5参与组织项目规划的风险分析。
1.6牵头组织制定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项目服务规划、专业实施细则和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
1.7对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
(2)报建报批工作
2.1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相关报建报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报建、专业报建、市政配套设施报建、图纸送审、方案报批报审等项目前期阶段的所有报建报批手续)。
(3)勘察管理
3.1组织编制勘察任务书,并对勘查文件等进行审查,保障勘察成果;
3.2对勘察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3.3对勘察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4协调勘察单位,保证勘察工作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来处理。
(4)设计管理
4.1组织编制设计任务书,并进行审核,保障设计需求完整性、质量和成本的合理性。
4.2对设计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4.3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4.4协调设计单位,保证设计工作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完成;
(5)合同管理
5.1提供法律法规、合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2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审批制度和相关资料格式;
5.3对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如有)等提供咨询和处理意见;
5.4组织处理工程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合约、法律等技术问题。
(6)投资管理
6.1对项目投资任务进行分解;
6.2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6.3编制投资控制报表;
6.4制定工程计量支付制度机制,并对计量支付结果审核把关;
6.5定期对工程费用进行分析并控制支付进度,严防工程费用超支。
(7)招标采购管理
7.1根据项目的特点,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定招标方案;
7.2编制招标采购流程和管理办法;
7.3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施工和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审核和完善各类施工和采购合同;
7.4协助招标过程中询问、质疑、投诉的协调和处理,杜绝招标违规现象。
(8)施工组织管理
8.1审核工程进度及计划:审核工程总体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分项计划等,并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的进展,根据项目进展实时调整计划;及时了解并掌握各专业的工作进度,对于超期或不合理进度提出整改要求;
8.2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控与控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8.3制定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与签证审查、论证及确认制度机制;
8.4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解决;
8.5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设计调整组织审查、确定。
(9)参建单位管理
9.1对各参建单位的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团队构架提供建议;
9.2对参建单位进行总体协调,管理,组织检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机制并监督执行。
(10)验收管理:组织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进行全面的管理与协调。
(12)对所有需要招标人进行确认的各环节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给招标人。
(二)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专业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等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专业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从技术监督管理方面对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并对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控制。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各阶段设计咨询报告。
具体设计咨询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三)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基坑支护、结构、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防雷、消防、节能、市政、园林绿化、海绵城市等)、勘察文件、重大设计变更等。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为依据建设部令2013第13号和建设部令2018第46号的规定,对招标人提交的施工图审查,具体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049,000元【其中包含全过程项目管理费估算价¥5600000.00元;设计咨询服务费估算价¥980000.00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估算价¥469000.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安全控制目标: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日常安全巡视、安全检查有效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安全教育培训达标率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4.2.1、4.2.2及4.2.3中任意一项或以上资质及4.2.4资质要求)
4.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4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证书。
4.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 与 成员单位全称(如有)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或监理类企业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意一项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服务周期不得兼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或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招标人委托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 2020 年 11 月 4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32528。
5.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备注:1、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5.5 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扫描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 11 月 25 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1.2开标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7.3投标人须委派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授权一名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凭以下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招 标 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68935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 系 人:林小姐、张先生
电 话:0757-83332518
传 真: 0757-83332578
电子邮箱:zgydf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