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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横山镇金山工业园消防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廉江市横山镇金山工业园消防站建设工程 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廉江市横山镇金山工业园消防站建设工程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廉发改【2020】69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19-440881-92-01-075727 项目业主为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廉江市统筹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廉江市横山镇金山工业园消防站建设工程 

2.2建设地址:金山工业园内G325国道和纬四路交叉口东南侧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楼、公寓楼、训练塔、值班室及室外相关配套工程,总用地面积568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52.54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951.11平方米。公寓楼825.72平方米,训练塔244.21平方米,值班室31.5平方米。安装部分为:(1)供水设备安装、室内外给排水管敷设;(2)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配电箱安装、电气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3)消防水设备安装、室内外消防管道安装、消防电气线路敷设;(4)防雷网及防雷设备安装;(5)室外照明线路敷设及照明灯具安装

2.4工程预算总造价:15,960,689.65元

2.5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其他: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所含的所有项目和内容

2.6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

纸质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要求多项企业资质的宜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使用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 11 17 0 (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0 1124 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anjiang.gov.cn/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011

 26日。统一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5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12 15 930 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1号开标室

4.6开标(或资格预审)时间: 20201215930分。开标(或资格预审)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6楼  1  号开标室

4.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2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200.00  元(不以营利为目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3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城北街道廉江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杨建宇

联系电话:0759-6698861

传真:/

电子邮件:likfq669886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4层411之二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于

联系电话:0759-3611999-813

传真:0759-3613199

电子邮件:zgyd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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